化工学院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

发布时间:2011-06-03 12:00:00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阅读次数:2064

 

一、硕士生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

1、成绩筛选(75%

2、开题报告(10%):由二级学科开题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定。

   优(9-10分)、良(8-8.5分)、中(7-7.5分)、合格(6-6.5分)、不合格(<6分)

3、开题前课题进展(5%):由二级学科开题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定。

   优(4.5-5分)、良(4分)、中(3.5分)、合格(3分)、课题未开始(0分)。(开题时同时报告,以工作量考核为主,成果为辅)

4、综合表现及社会活动(3%):由院学工办负责,并征求学生干部意见评分。

基础分1.8分,如无违纪、违反规定等情况可获得基础分1.8分;如有错误、处分、平时表现极差等情况,酌情扣分。其他加分如下:

4.1综合表现0.4分:由学工办老师、各班班长、党支部书记、各学生组织负责人一起评定。

4.1.1  积极组织、策划并参加校、院、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学术、社会及文体活动:0.4分;

4.1.2  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学术、社会及文体活动0.3分;

4.1.3  有时参加:0.2

4.1.4  极少参加:0.1

4.1.5  从不参加:0

4.2学生干部0.4分:需各学生组织提供身份证明(不累积加分,只加最高分)

4.2.1  校、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、主席团成员、年级班长0.4分;

4.2.2  党支部书记、小班班长、团支部书记0.3分;

4.2.3  校、院学生组织各部部长级学生0.2分;

4.2.4  党支委、班委、团支委、校、院学生组织成员0.1分。

4.3荣誉称号0.4分:需上交相关证书复印件(不累积加分,只加最高分)

4.3.1 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:0.4分;

4.3.2  校三好学生标兵、校优秀学生干部干标兵、校优秀团干部标兵、校优秀团员标兵、省三好班级成员 0.3分;

4.3.3  校三好学生、校优秀学生干部、校优秀团干部、校优秀团员、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、校三好标兵班级(团支部标兵)成员等校级奖励0.2分;

4.4.4  校三好班级成员、优良学风班级成员、优秀团支部成员、院级各项奖励0.1分。

注:所有奖励应是在研究生期间获得的。综合表现及社会活动解释权归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5、科研成果(7%):可累加,不封顶,由二级学科审核认定。

  1)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:SCI 3分;EI 2分;核心1

  2)发明专利受理:3

  3)获奖:国家级10分;省部级一、二等5分;省三等、市级3

注:论文(专利)系硕士期间发表、录用(受理)的,与硕士课题相关,署名单位为bwin必赢国际官方网站;本人与导师(本科论文导师或硕士导师)为第一、二作者(发明人);奖励为硕士期间获得。

二、有关说明

1、特殊加分:除以上评分之外,对于做出其他特殊贡献或取得其他突出成绩者,可由本人或二级学科提出加分建议,报请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批准,但应从严掌握;

2、违纪违法者视情节轻重将奖助学金等级下调。

 

 

 

 

化工学院2011520